2006年9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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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岁老汉利诱15岁少年达成“丑陋交易”
法律终结少年不能承受之重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郑苏程

  几天前,57岁的淳安人余某被淳安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,罪名让人难以启齿:猥亵儿童罪。直至案发,此案的被害人、现年15岁的小田(化名)已隐瞒此事3年。这一老一少长时间的“性交易”让人震惊。

  出走:家书披露“丑陋交易”
  今年3月31日凌晨,淳安县千岛湖镇城区派出所接到胡先生的报案:其15岁的儿子小田离家出走,留下了一封信和一串钥匙。
  小田在题为《一段丑陋的交易》的信里说,从2003年开始他多次被57岁的余某猥亵。他甚至还详细地叙述了多次被猥亵的经过,字里行间充满了憎恨、无助、绝望。
  从信中可以看出,小田已出走5天了。他到底去哪里了?在接受民警调查时,余某说,其实小田就躲在他家的储物间里。
  余某和小田家在同一单元,小田住3楼,余某住1楼。余某和田父也认识,他对小田称“我是你爸爸的老朋友”。

  错觉:别有用心误当关爱
  小田4岁时父母离婚,后来小田有了继母。父亲开了一个棋牌室,很少着家,平时稍不顺心,常常把气撒在小田身上。
  2004年4月的一天,小田和继母所生的弟弟玩时起了摩擦,在挨了父亲一顿暴打后被赶出了家门。又一次,正在感冒中的小田与父亲发生争吵,赌气离家。余某发现后给小田找了住处安顿下来后,又买来感冒药,对小田照顾周到。
  余某的“关爱”让小田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。归案后的余某说:“他爸爸对小田管教很严,经常打他,不让他回家,这个孩子挺可怜的。小田长得不错,我很喜欢他。”小田性格内向,经常独来独往,余某掌握了这些规律。

  悔恨:少年苦盼摆脱魔爪
  小田记得很清楚,有一次他买早饭时,余某拦下他,并掏出5元钱给他,要求抱他一下。小田犹豫一下后收下了钱,于是余某第一次得逞。此后那段丑陋的“交易”就一发不可收拾。余某在猥亵小田后,都会给小田10元左右的零花钱。而渐渐地,余某也成了小田花钱的依赖。
  虽然金钱满足了小田对物质的一些需求,但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,小田开始悔恨和厌恶自己。他在信中一连写了几个问句:“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变态了?我该怎么办?我和他这种关系还要持续多久?我该怎么结束这个没有因果的罪恶?”
  小田终于无法再隐瞒下去,他用稚嫩的文笔留下了长达5页的书信后,躲了起来。此前,小田已休学在家。

  案发:衣冠禽兽终受惩处
  4月26日,余某被依法逮捕。7月17日,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,对余某提起公诉。淳安法院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,查明余某从2003年4月开始,以金钱引诱的方式,在不同的场所多次猥亵1991年出生的小田,致使小田身心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,并以猥亵儿童罪,一审判处余某有期徒刑4年。
  案子判了,但此案带给人们的思考没有结束。法官告诉记者,家庭的关爱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太重要了,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仅有责任不让子女违法犯罪,同样也有责任保护他们不受侵害。